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工作,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待遇,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按照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》规定要求,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。
按照文件规定,大连市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。
提高标准
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%上调至90%;
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%上调至95%。
大连市调整后的四个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为1539元、1624.5元、1629元、1719.5元。